在由英國梅因所著、劉莉翻譯的《東西方鄉(xiāng)村社會》一書的六個演講中,梅因大量引用了德國學者的研究發(fā)現(xiàn)和論述,用以引證并反駁當時英國的流行觀點。在《古代法》一書中,梅因還特別表達了對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薩維尼的敬意。無疑,歷史法學派對待法律的態(tài)度和研究法律制度的方法對梅因影響極大。這種將過去的社會作為整體來考察的視角,將社會制度的各項要素融入對法律制度的理解,于是,“法律就像語言一樣,既不是專斷的意識,也不是刻意設計的產物,而是緩慢、漸進有機發(fā)展的結果。法律并不是獨立存在的,而是整個民族生活作用的結果”。 我們一般通過《古代法》知道亨利·梅因爵士,但他的貢獻遠不止于“從身份到契約”的論斷。他的法律史研究成果及其使用的歷史比較方法影響深遠,其精髓呈現(xiàn)于這本由英國梅因所著、劉莉翻譯的《東西方鄉(xiāng)村社會》之中。通過實地考察和司法實踐,梅因將英國和印度兩個看起來截然不同的世界連接起來,運用歷史比較的方法,從中揭示現(xiàn)代法律制度與習慣的起源。本書對于外國法律史、社會學、人類學、政治學、歷史學等學科的研究者來說是不可多得的必讀佳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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