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便于讀者閱讀文書的內容,提高文書文本的完整性和準確性,筆者在盡量忠實于原文書本來面貌的前提下對文書進行了編目、識別、錄入、校對、考訂等工作。 具體文書轉寫體例如下: 一、根據(jù)文書內容,分為契約文書、其他民間文書和碑刻摩崖三部分編排,每部分文書原則上按時間順序排列,個別文書雖未有明確的時間信息,但其內容與某些有明確時間信息的文書有較大關聯(lián)時,則靠近排列。 二、文書轉寫使用簡體字,遵從原文書寫,但對文書中的異體字或錯別字做了正確辨別和更正。全部文書采用統(tǒng)一的數(shù)字漢字小寫,全文沒有標點句讀。對賦稅、票據(jù)等類文書沒有進行識讀錄文,而是采取以圖片形式展示。 三、因文書損壞造成的缺字,或字跡潦草、難以辨識的文字,一律以“□”表示此處缺字或該字無法辨識,若不能確定缺字具體數(shù)量,則一律以“……”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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