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書以近代司法變革中不太引人關(guān)注的“縣長兼理軍法制度變革”為線索,考察了從晚清軍法與刑法分離,到民國時期縣長兼理軍法逐步侵占普通司法空間的歷史進程。希望借縣長兼理軍法制度演變的視角,凸顯近代中國司法制度變革的曲折性和復(fù)雜性,為研究中國近代司法改革、軍事法制改革等問題提供一個新的參考。本書的研究聚焦在1935—1949年四川省縣級軍法室,通過分析其組織機構(gòu)及運作方式,探究縣長兼理軍法制度的實質(zhì)性內(nèi)涵。研究縣長兼理軍法制度,可以作為窺探民國時期縣長職權(quán)演變的一個窗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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