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*的《論恢復行使主權》探討“一國兩制” 憲制原理。”恢復行使主權”是指我國對香港和澳門 恢復行使管治權。我國是單一制國家,在這種國家結 構形式下,我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和澳門特別行政區(qū) 具有全面管治權。“一國兩制”、“港人治港”、“澳人治澳”、 高度自治是我國對香港和澳門恢復行使主權的基本方 針政策。特別行政區(qū)制度是我國對香港和澳門恢復行 使主權的制度載體。我國對特別行政區(qū)的全面管治權 ,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,也包括授權特別行政 區(qū)實行高度自治。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特別行政 區(qū)的憲制基礎。行政長官制是特別行政區(qū)行使高度自 治權的地方政權組織形式,并在整個國家管理制度下 運作。中央對授予特別行政區(qū)行使的高度自治權有監(jiān) 督的權力。本書適合有關從事“一國兩制”和基本法理論研 究和實務工作的人士閱讀。 本書主權問題是香港問題和澳門問題的本質問題;謴托惺怪鳈嗍俏覈鉀Q香港問題和澳門問題的必然結果, 也是我國政府建立特別行政區(qū), 實行“一國兩制”、高度自治的邏輯起點。
|